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公司董事长董凡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公司董事唐先敏女士、张广海先生、曾凯先生、李峰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该议案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后,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部分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根据《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期内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5719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唐先敏女士、张广海先生、曾凯先生、李峰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部分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根据《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激励对象行
权期内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62.374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