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健帆生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8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健帆生物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日期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财会﹝2019﹞6号文件的编报要求,主要变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取消“发放贷款和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新增“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使用权资产”项目、“租赁负债”项目。

(2)利润表

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并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损失以“-”列示,同时将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在“投资收益”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进行单独列示。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

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根据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均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半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能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