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10:00在南京市栖霞区元化路8号28幢(仙林南大科学园智慧园6号C栋3楼)公司C310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蒋小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