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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蓝海: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刘俊(已离任)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俊:男,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博士。1986年8月至1994年1月历任南京师范大学助教、讲师,1994年2月至2001年1月历任南京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讲师、副教授、法律系主任助理,2001年2月至今历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2013年4月至2014年5月挂职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14年6月至2016年6月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2017年7月起至2023年7月31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事 姓名本年度召开 董事会次数出席董事会情况本年度召开 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亲自 出席委托 出席缺席
刘俊330011

注:本人于2023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运作和经营情况。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3年度任期内,各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人于2023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规定召集、参加会议,未有缺席等情况,审议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职及薪酬考核情况的相关事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规定参加会议,未有缺席等情况,审议了提名公司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人、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事项,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规定参加会议,未有缺席等情况,审议了公司各项定期报告,公司内控审计部工作总结及计划等相关事项,同时审

查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2月1日,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预沟通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内控审计部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的议案》,与公司管理层、内控审计部负责人及原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做了沟通了解。

2023年4月6日,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交易履行情况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与公司管理层、内控审计部负责人及原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做了沟通了解。

2023年4月28日,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控审计部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与公司管理层、内控审计部负责人就本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做了沟通了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本人积极通过现场考察、电话、会谈等多种方式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沟通,听取了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咨询、建议及意见。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社会公众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本人也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为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提供良好的信息渠道。

2.公司治理情况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参考意见和建议,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自身学习情况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任期内,重点关注并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如下:

2023年4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就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审计说明和对外担保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报告人:刘俊日 期: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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