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需逐项表决,议案1-9、议案11-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5号
5、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2022年1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或经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44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7,925,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484%,其中中小股东共36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3,160,0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971%。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21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2,421,6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588%;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3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504,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9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到会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6,763,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239%;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35%;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7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2,24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834%;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262%;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陈航先生回避表决。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6,763,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239%;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35%;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7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2,24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834%;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262%;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陈航先生回避表决。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6,763,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239%;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35%;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7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2,24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834%;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262%;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陈航先生回避表决。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6,763,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239%;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35%;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7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2,24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834%;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262%;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陈航先生回避表决。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6,763,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239%;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35%;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7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2,24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834%;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262%;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陈航先生回避表决。
2.05 发行数量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6,763,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239%;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35%;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7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2,24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834%;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262%;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陈航先生回避表决。
2.06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6,763,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239%;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35%;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7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2,24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834%;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262%;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陈航先生回避表决。
2.07 限售期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6,763,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239%;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35%;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7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2,24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834%;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262%;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陈航先生回避表决。
2.08 上市地点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6,763,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239%;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35%;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7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2,24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834%;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262%;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陈航先生回避表决。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6,763,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239%;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35%;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7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2,24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834%;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262%;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陈航先生回避表决。
2.10 决议有效期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6,763,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239%;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35%;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726%。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2,24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834%;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262%;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陈航先生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6,763,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239%;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35%;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7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2,24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834%;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262%;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陈航先生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6,763,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239%;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35%;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7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2,24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834%;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262%;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陈航先生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6,763,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239%;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35%;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7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2,24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834%;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262%;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陈航先生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6,763,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239%;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35%;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7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2,24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834%;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262%;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04%。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陈航先生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6,801,2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728%;反对275,5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547%;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7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2,284,4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712%;反对275,5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383%;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陈航先生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6,763,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239%;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35%;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7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2,24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834%;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262%;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陈航先生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47,012,1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824%;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19%;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5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2,24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834%;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262%;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47,050,0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081%;反对275,5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62%;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5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2,284,4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712%;反对275,5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383%;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0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47,050,0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081%;反对275,5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62%;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5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2,284,4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712%;反对275,5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383%;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6,763,3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239%;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35%;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7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2,246,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834%;反对313,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262%;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陈航先生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产业园项目增加投资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47,235,7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336%;反对89,8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7%;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57%。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2,470,1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4015%;反对89,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081%;弃权6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0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陈益文律师、李煌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