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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思软件: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3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3日股东大会取得表决结果后以现场通知、电话通知等形式送达至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9月13日下午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刘少华先生、肖勇先生、吴彬彬女士、张梅女士、温长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航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取消拟向上述2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0.74万份。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由415名调整为413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50.00万份调整为449.26万份。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9月13日为授权日,授予413名激励对象449.26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议案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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