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2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重组问询函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3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至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到重组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各中介机构组织相关人员针对重组问询函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截至目前,公司和各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开展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工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1年3月8日前回复上述重组问询函。延期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重组问询函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