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软件”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博思软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9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11,201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4.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8,776.7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6,279,474.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9月24日全部到账,且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9)验字I-003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等事项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政府采购平台开发项目”实施主体由母公司博思软件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数采”);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智慧城市电子缴款平台开发项目”实施主体由母公司博思软件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福建博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数科”)。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调整前) | 投资总额(调整后) | 变动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财政电子票据应用系统开发项目 | 21,700.54 | 19,010.01 | -2,690.53 | 19,010.01 |
2 | 政府采购平台开发项目 | 12,498.86 | 10,613.20 | -1,885.66 | 10,613.20 |
3 | 智慧城市电子缴款平台开发项目 | 10,000.09 | 8,536.63 | -1,463.46 | 8,536.63 |
4 | 财政及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发项目 | 5,874.71 | 5,468.11 | -406.60 | 5,468.11 |
合计 | 50,074.20 | 43,627.95 | -6,446.25 | 43,627.95 |
经上述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财政电子票据应用系统开发项目 | 博思软件 | 19,010.01 |
2 | 政府采购平台开发项目 | 博思数采 | 10,613.20 |
3 | 智慧城市电子缴款平台开发项目 | 博思数科 | 8,536.63 |
4 | 财政及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发项目 | 博思软件 | 5,468.11 |
合计 | 43,627.95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为33,074.19万元。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已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投资决策及实施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序号 | 委托人名称 | 受托人名称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 金额 (万元) | 收益 起算日 | 产品 到期日 | 产品类型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是否到期 |
1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019.10.30 | 2020.01.22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05%-2.50% | 是 |
2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 | 2019.10.30 | 2020.02.03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6%-3.70% | 是 |
3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 | 1,500.00 | 2019.10.29 | 2019.12.09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3.55% | 是 |
4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 | 7,500.00 | 2019.10.29 | 2020.01.31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3.70% | 是 |
5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19.10.29 | 2020.02.03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50% | 是 |
6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4,500.00 | 2019.12.19 | 2020.02.17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60% | 是 |
7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19.12.19 | 2020.01.31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3.60% | 是 |
8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0.02.27 | 2020.04.09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60% | 是 |
9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0.02.27 | 2020.08.25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70% | 是 |
10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0.02.27 | 2020.08.25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70% | 是 |
11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0.02.28 | 2020.09.25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7%-3.75% | 否 |
12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5,700.00 | 2020.02.28 | 2020.03.31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05%-3.40% | 是 |
13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0.02.28 | 2020.05.28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6%-3.60% | 是 |
14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0.04.10 | 2020.05.22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55% | 是 |
15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500.00 | 2020.04.13 | 2020.05.18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05%-3.40% | 是 |
16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结构性存款 | 800.00 | 2020.05.26 | 2020.07.07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15% | 是 |
17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0.06.02 | 2020.07.03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05%-3.10% | 是 |
18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800.00 | 2020.07.30 | 2020.09.1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10% | 否 |
19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500.00 | 2020.08.26 | 2020.09.28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05%-3.00% | 否 |
七、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分别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认真核查了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针对博思软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博思软件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额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对博思软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杨洪泳
李秀娜
保荐机构(公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