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城市生命线产业发展集团(安徽)有限公司(拟用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为准)的设立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需要,对进一步开拓业务市场,构建产业生态,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城市生命线建设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实现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促进;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于梅、卢远瞩、尹月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