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遵循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相关安排,公司控股股东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控创投”)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向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公司43,459,6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68%(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
鉴于清控创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作出的法定股份锁定承诺部分均已履行完毕,为推动本次股份转让顺利实施,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发挥协同效应和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拟豁免清控创投履行其自愿性股份锁定相关承诺。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豁免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豁免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于梅、卢远瞩、尹月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