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公司2019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已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诚实信用、尽职勤勉的原则,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9年度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评议,认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提议继续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审计委员会委员:于梅、尹月、赵燕来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