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6月19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没有改变其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 梅 贾建军
2019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