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光药业: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9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0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2020年5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2*****812王岳钧
208*****800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0年5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股份变动。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环城西路25号 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人:裘先生电话:0575-83292898传真:0575-83292898邮编:312400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结算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