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久之洋: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20-014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度公司(含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下同)拟与关联方发生如下日常关联交易:

(1)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因进行集成光电系统研发和生产的需要,拟向公司购买红外、激光、光学产品及组件,2020年度公司发生此项关联销售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2)鉴于公司目前部分员工曾在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工作,后转为公司员工。该部分员工虽已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并专职在公司工作,但由于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尚未完成事业单位改制工作,该部分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目前仍统一委托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代为缴纳,费用由公司承担。根据社保和公积金缴纳相关规定,2020年度公司发生此项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

(3)公司根据客户指定,预计将向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以下简称“风帆新能源分公司”)采购聚合物电池、锂电池组,2020年度公司发生此项关联采购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4)公司根据客户指定,预计将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〇研究所(以下简称“七一〇研究所”)采购罗盘,2020年度公司发生此项关联采购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

2、上述事项已履行如下审议程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关联董事王振华、胡冠林、贾宇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8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3)前述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0年度预计金额截至目前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销售商品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销售红外、激光、光学产品及组件市场价格20,0002,365.121,633.29
采购商品风帆新能源分公司采购蓄电池市场价格30029.69
七一〇研究所采购罗盘市场价格1,600016.40
委托代缴费用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代缴部分员工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家、地方的社保和公积金缴纳相关规定确定1,600641.90766.27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19年度实际发生金额2019年度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销售商品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销售红外激光产品20,787.2822,00036.30%6%2019年4月26日、2019年1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武汉华之洋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红外、激光产品及组件01,0000.00%100%2019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销售商品武汉华中天经通视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红外、激光产品及组件384.966000.67%36%2019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销售商品武汉华中天勤防务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红外、激光产品及组件461.065000.81%8%2019年8月23日、2019年1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销售商品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红外激光产品、激光模块和成像组件59.297000.10%92%2019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采购商品风帆新能源分公司采购蓄电池29.69600.10%51%2019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采购商品七一〇研究所采购罗盘16.402500.06%93%2019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委托代缴费用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代缴部分员工社保及住房公积金766.2795042%19%2019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根据市场、政策等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采购及销售的策略、渠道,以及客户需求发生变化等因素所致,具体如下:公司2019年度与武汉华之洋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销售实际金额低于预计金额20%以上,系因武汉华之洋科技有限公司自身的系统级产品延期交付,公司所提供配套产品相应延期交付所致;与武汉华中天经通视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销售实际金额低于预计金额20%以上,系因双方销售合同根据实际情况延期签订所致;与中船重工物资

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销售实际金额低于预计金额20%以上,系因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内部统购原则发生变化,销售对象变更所致;与风帆新能源分公司发生的关联采购实际金额低于预计金额20%以上,系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变化导致采购额减少所致;与七一〇研究所发生的关联采购实际金额低于预计金额20%以上,系因公司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延期采购所致。前述情形均属于公司正常商业行为。

就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预计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需根据市场需求与变化、政策调整以及合同执行情况等适当调整采购及销售的策略、渠道,进而导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正常经营需求所产生,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

注册资本:人民币9,325万元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981号法定代表人:王振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2000821X1经营范围:光电火控技术研究、光电警戒技术研究、光电探测技术研究、光电对抗技术研究、天文导航技术研究、光学与光电子学研究、光学技术情报研究、光学计量研究、光电子学计量研究、相关职业技能鉴定与研究生培养等。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经营诚信。

2、风帆新能源分公司

住所:保定市鲁岗路199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5MA07QN1631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的研究、制造、销售,并提供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的技术服务;塑料制品、空气净化装置与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风帆新能源分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经营诚信。

3、七一〇研究所

注册资本:人民币7,235万元住所:湖北省宜昌市胜利三路58号法定代表人:王晓林经营范围:机械电子工程研究、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研究、信息与通讯工程研究、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研究、声学工程研究、磁学计量研究、船舶与海洋结构设计研究、水下探测、环境工程研究、相关产品研制与技术服务,是集顶层研究、总体设计、系统集成、总装建造、服务保障“五位一体”的综合性研究所。七一〇研究所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经营诚信。

(二)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目前持有本公司58.25%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风帆新能源分公司、七一〇研究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风帆新能源分公司及七一〇研究所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均为合法经营的企业,实力雄厚,资信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经营诚信,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中关联销售、采购的价格将按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与公司向非关联第三方采购、销售商品的定价方式相同,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或者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况;社保和

公积金代缴费用系根据国家、地方的社保和公积金缴纳相关规定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由交易双方根据产品供应需求及市场情况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且严格遵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按照合理、公平、公正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已对会议拟审议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慎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2020年度可能发生的交易情况作出的合理预测,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定价方式公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交易规则,相关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任何交易一方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2020年度可能发生的交易情况作出的合理预测,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定价方式公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前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同意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