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星期二)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晓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于2020年10月28日刊载《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备查文件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