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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讯达: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讯达”或“公司”)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友讯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1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3,099.5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8,050.50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4月2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262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专项账户,并与相关各方签署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投资项目和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号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金额
1友讯达无线传感网络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613.42
2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6,492.02
序 号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金额
3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6,945.06
合计18,050.50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初始金额调整后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募集资金余额
1友讯达无线传感网络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613.424,613.4236.953,000199.671,776.14
2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前)6,492.02280.37①460.7000
3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变更前)6,945.0600000
4友讯达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变更后)06,945.062,404.720228.464,768.8
5东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后)06,211.655,693.8034.56552.41
合计18,050.5018,050.508,596.173,000462.697,097.35

备注:①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前,该项目使用金额为460.7万元,其中调整后投资总额为280.37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180.33万元。

②友讯达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含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转入;东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含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转入。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投资,可投资的理财产品范围如下:

1、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2、券商、基金管理公司的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及基金产品;

3、债券投资:国债、高等级公司债、央企企业债、债券质押式回购;

4、其他:其他经公司进行严格的筛选,被评估为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公司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获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在董事会批准的金额内,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品种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按照使用计划正常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保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七、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型产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十二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

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综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兴德谭国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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