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2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预计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新预计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变化的情况
(一)年初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宁波中物光电杀菌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物光电”)、杭州新鲜部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新鲜部落”)、上海新鲜部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鲜部落”)及昆山新鲜部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新鲜部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2,200万元(不含税)。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史中伟、徐满花、史正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
(二)重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运行情况,除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方杭州麦杰思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杰思物联网”)2020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万元)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 | 上年发生金额(万元)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麦杰思物联网 | 向关联人销售设备 | 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 500.00 | 0.00 | 0.00 |
小计 | 500.00 | 0.00 | 0.00 |
注: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麦杰思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5MA2CF8ET1B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符镇方家埭路189号2幢407室
(4)法定代表人:徐韧
(5)注册资本:192.4286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68.7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35.70%;魏永明持有26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3.51%;金晓铮持有15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7.80%;王洁铭持有25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2.99%;赵亮持有19.2429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0.00%;北京鲜生活持有38.4857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20.00%。
(6)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成立日期:2018年11月01日
(8)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物联网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加工、制造、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天健审[2020]第2745号审计报告,2019年12月31日,麦杰思物联网总资产为124.95万元,净资产为-195.11万元。2019年度,麦杰思物联网实现营业收入47.52万元,净利润-222.6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徐韧为麦杰思物联网董事长,公司董事、总经理史正为
麦杰思物联网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及7.2.5条的相关规定,麦杰思物联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麦杰思物联网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麦杰思物联网销售无人零售设备。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麦杰思物联网主要从事无人柜、智能柜的研发,无人柜、智能柜是无人零售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向麦杰思物联网销售智能无人零售等设备,可充分地利用公司的创新能力和制造能力,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丰富公司产品,促进公司无人零售行业拓展。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麦杰思物联网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公司相对于麦杰思物联网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重新预计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重新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重新预计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重新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重新预计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结果。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重新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重新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