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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7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艳利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张艳利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7日

附件:张艳利女士简历

张艳利女士,女,汉族,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7年11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洛阳金元古城文化建设有限公司、洛阳金隅城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妇联主席、洛阳金元古城文化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洛阳金隅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目前任洛阳金隅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张艳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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