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韩炎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8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 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1月21日上午11时在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表决。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 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韩炎军先生主持。
5、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