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金冠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金冠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秦磊联系电话:021-38676516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志杰联系电话:021-3867472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

及其决议

及其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2019年8月,公司原控股股东徐海江先生与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都资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徐海江先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132,432,748股股份转让给古都资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古都资管将直接持有公司217,165,715股股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政府。保荐机构将持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督促上市公司严格规范运作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1、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不适用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对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需要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不适用
5、公司对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需要回购新股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8、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9、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10、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不适用
11、资金占用事项的承诺不适用
12、公司技术权属事项的承诺不适用
1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14、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不适用
15、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清晰无负担不适用
16、关于锂离子电池隔膜三期工程项目的承诺不适用
17、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情形不适用
18、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不适用
19、关于前进村土地事宜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

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杨志杰秦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