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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00Z0162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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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3
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4-11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200Z0162号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宏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于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维宏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维宏股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维宏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维宏股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企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了解,评估重大缺陷存在的风险,根据评估的风险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

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六、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维宏股份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200Z0162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艳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卫春丽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何蓓蓓
2024年 03 月 28 日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下称“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完整性、合理性与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素框架进行具体检查评估。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维宏智能技术

有限公司、江苏费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宏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开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维宏首奥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精维力系统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维宏创谷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智为加科技有限公司

*注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注:上海智为加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开始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故本期的评价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

(一)控制环境

1. 治理结构

根据相关法规,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5次监事会,2次股东大会。各项会议运作规范,相关会议的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科学、透明;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健全、有效;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高效、严谨。

2. 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根据公司章程,经理负责运营管理,组织架构主要有三大业务部门和五大职能部门。业务部门为销售体系、产品体系、研发体系;职能部门为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信息技术部、内部审计部和行政部。对于每一个组织单元都明确了职责和岗位设置,并对所有岗位制定了《岗位说明书》,明确了岗位的设置目的、岗位职责、汇报关系、任职要求和所需技能等。

3. 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流程,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辞退与辞职、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等进行规范管理,形成了良好的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和留住人才的机制,稳定核心员工队伍。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注重员工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切实加强员

工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的素质,保证了公司战略目标及经营计划的实现。公司薪酬管理遵循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和经济性原则,通过参加上海市及周边地区、行业整体薪酬调研了解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上海地区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等数据做为薪酬调整、薪酬改革的参照依据。

4. 企业文化

公司着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不断丰富企业文化内涵,已经建立起完善的企业文化理念和行为识别系统,包括企业使命、愿景、理念、核心价值观等方面,清晰地阐明了公司总体形象标准和员工的一般行为规范与准则。经过多次讨论,2020年6月份,公司确立并颁布了新的愿景、使命、价值观,以适应经济和行业的发展变化。

愿景:在数字化制造领域为客户提供卓越且富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

使命:为千千万万家企业提供数字化制造的澎湃动力,让制造更精准、更灵活、更高效!

价值观:以赋能中国制造业为荣耀,崇尚激情与创新,创造财富成就自我。

5. 内部审计

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督查工作。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等内部控制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公司经营生产情况、财务安全状况等活动进行审计、核查,对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做出合理评价,并对公司内部管理体系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且影响普遍的风险。

(三)控制活动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

1.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公司在设定组织机构和岗位时,对容易产生舞弊风险的岗位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了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2. 授权审批控制: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

层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制定了有效的议事规则,各司其职、相互独立、相互监督、相互促进。

3. 会计系统控制:公司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基础管理工作,完善财务报告编制、合并、内部审核、报送和分析利用制度。已经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决策有用。

4. 货币资金:公司已建立付款审批和相关授权制度、现金和票据管理等规定,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的各岗位职务分离;建立了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制度,会计每月均按要求盘点出纳现金并及时核对各银行账户的存款余额,防范了资金流失风险。

5. 销售与收款:公司建立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每月由财务检查各客户应回款项与实际回款差异,对未按时回款的客户由业务人员及时进行跟踪,每月对销售人员进行回款考核,以降低坏账损失的风险并保持在可控范围内。

6. 计算机控制

公司以用友U8系统为核心,辅以OA办公系统、SRM智能采购系统、MES软件管理系统,并建立了相对完整的信息管理体系。

7. 风险投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进行证券投资活动,具体由董事长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成立了投资团队,采用逐日盯市制度,每日收盘后投资团队内部公布相关报表数据。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证券市场情况,公司适时调整证券投资额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证券账户股票、基金、资管产品等的期末市值为6,153.45万元,证券账户总资产为6,153.48万元。

(四)信息与沟通

1. 内部信息沟通

利用公司网络化办公系统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通过企业微信等员工交流平台,便于员工之间交流沟通和信息传达。

2. 外部信息沟通

公司利用多种渠道和机制,与投资者、媒体、监管机构保持顺畅的沟通和联络。投资者和财经媒体可以通过公司网站、电话、电子邮件、股东大会、互动易等方式了解公司信息。

(五)内部监督

1. 公司监事会负责对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形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通过定期的日常审计及专项审计,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和不足,详细分析问题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对于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报告董事会。

2.公司以重要业务为监督重点,重点针对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业务环节,加强对管人、管财、管物的过程监控,在坚持抓好共性业务的经常化监督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舞弊风险监控点,开展重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等各种舞弊问题,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违规违纪。超过一定金额的物资采购合同和服务采购合同,要求供应商必须签署廉洁协议,通过书面形式向供应商公布公司举报方式。

四、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对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将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定量判断标准以2023会计年度的利润总额、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总额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导致财务报告发生错报的金额只要满足某种缺陷程度的任意指标,即可认定为该等缺陷。

缺陷程度 判断标准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内控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占上一年度利润总额的比例错报≥5%3%≤错报<5%错报<3%
内控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占上一年度资产总额的比例错报≥3%0.5%≤错报<3%错报<0.5%
内控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占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错报≥1%0.5%≤错报<1%错报<0.5%

备注:判断标准指标设置以合并报表口径为准。

2.定性标准

(1)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控制环境无效;

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发生舞弊行为;

③.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是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⑤.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是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或财务软件系统存在缺陷;

②.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③.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3)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缺陷的认定按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定量判断标准以2023会计年度的利润总额、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总额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引起的已经发生的损失或潜在损失的金额只要满足某种缺陷程度的任意指标,即可认定为该等缺陷。

缺陷程度 判断标准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已发生或潜在发生的损失金额占上一年度利润总额的比例错报≥5%3%≤错报<5%错报<3%
已发生或潜在发生的损失金额占上一年度资产总额的比例错报≥3%0.5%≤错报<3%错报<0.5%
已发生或潜在发生的损失金额占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错报≥1%0.5%≤错报<1%错报<0.5%

备注:判断标准指标设置以合并报表口径为准。

2.定性标准

对内控目标的影响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影响对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有重大影响,控制缺陷严重影响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可能给公司带来致命后果

对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有比较重要的影响,可能使得公司战略偏离既定目标,但不会导致公司整体战略失败

对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影响较小,不会造成战略目标偏离
对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的影响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管理混乱,无法实现盈利,甚至出现严重亏损对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有比较重要的影响,导致经营活动管理不规范,导致盈利率下降,盈利率低于同行业水平对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有一定影响,不利于规范化、标准化的处理常规业务流程,不能实现效率最高化
对公司声誉、品牌的影响公司负面消息流传世界各地,被中央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高度关注,或开展调查,引起公众媒体极大关注并呼吁采取行动,对公司声誉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公司负面消息广为流传,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严重影响公司的品牌形象,被中央政府部门或国内监管机构关注公司负面消息在公司内部流传,可能引起公众对公司的关注
对内控目标的影响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对公司合规目标的影响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监管机构的调查,重大的起诉或非常严重的集体诉讼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监管机构的调查和重大诉讼违反地方法规,可能被处以警告或金额较少的罚款
对公司资产安全的影响完全无法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或者已经造成重大资产损失不能合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所设置的内部控制活动漏洞百出,使得公司财政暴露于风险中影响资产安全的管理活动,不利于资产安全的管理

五、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整改完毕。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整体情况的评价

我们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且各项制度均得到了有效实施。公司内控制度能够适应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能够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保证经营活动有效进行,保证会计记录和其他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和信息披露的准确、完整、及时、公开等内部控制目标。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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