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及致歉公告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牟凤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3人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8月14日),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7%。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副总经理牟凤林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因误操作超额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和致歉声明》,获悉牟凤林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成,本次牟凤林先生实际减持公司股份235,360股,超额减持36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 拟减持股数 (股) | 减持 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实际减持 股数(股) | 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牟凤林 | 235,000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07-17 | 25.226 | 235,360 | 0.2589% |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
牟凤林 | 合计持有股份 | 941,440 | 1.0356 | 706,080 | 0.776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5,360 | 0.2589 | 0 | 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06,080 | 0.7767 | 706,080 | 0.7767 |
二、超额减持情况说明
1.牟凤林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其减持计划已执行完毕。牟凤林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2.因减持过程中误操作,牟凤林先生本次实际减持数量超出预披露的减持计划360股,涉及交易金额约9,081.36元。该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三、事项处理及致歉等相关说明
1.牟凤林先生发现上述误操作后,主动向公司提交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因误操作超额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和致歉声明》,其对本次超额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对本次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并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同时严格管理本人股票账户,杜绝该类情况再次发生。
2.公司始终十分重视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未来也将进一步推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理解,同时进一步加强证券账户管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四、备查文件
牟凤林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因误操作超额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和致歉声明》。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