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文巧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 178 号
汪文巧:
截至2018年1月4日,你持有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奥传感”)17,280,000股股份,占苏奥传感总股本的14.40%。2020年9月11日,你通过苏奥传感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你于2018年1月5日至2020年9月7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苏奥传感9,543,249股股份,持股比例从14.3993%下降至9.2810%,累计股份变动比例达5.1183%。你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向本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苏奥传感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前也未停止卖出苏奥传感股票。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3.1条、第2.3.10条、第5.1.1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股东买卖股票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规范股票买卖行为,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