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杰)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作为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以谨慎独立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异议之情形。2021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 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本报告期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9 | 4 | 5 | 0 | 0 | 否 | 5 | 3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立场,2021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表时间 | 会议届次 | 事项 | 独立意见类型 |
1 | 2021年3月3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1年4月6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21年4月2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 1、关于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聘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6、关于控股子公司永麒照明2020年度及累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 | 2021年5月6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1年6月28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 | 1、关于出售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55%股权的独立意见 2、关于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2021年7月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 |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后继续为其提供担保暨形成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7 | 2021年7月8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 |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8 | 2021年8月26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 | 1、关于2021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上述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已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表决意见 |
1 | 2021年04月23日 | 《关于审核拟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议案》 | 同意 |
2 | 提名委员会 | 2021年07月08日 | 《关于审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 同意 |
3 | 2021年08月26日 | 1、《关于审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2、《关于审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 同意 | |
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021年04月06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同意 |
2 | 2021年04月27日 | 1、《关于确定董事2020年综合薪酬的议案》 2、《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综合薪酬的议案》 3、《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同意 |
四、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进行了检查,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问题。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到公司现场考察,及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督促公司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保持与投资者畅通的沟通渠道,维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2、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公告、指引、备忘录、通知等文件,加强对前述文件的理解,强化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提高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起到积极的作用。
特此报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杰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