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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4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66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麒照明”)为公司持股55%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永麒照明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授信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拟为永麒照明的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永麒照明董事长徐建平先生及其配偶鲍珊女士以及永麒照明法定代表人姚勇先生为该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徐建平先生及其配偶鲍珊女士同意以其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其在二级市场的股票)就该笔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名称: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3月23日

3、公司注册地:浙江省北仑区梅山保税港区成海路6号1幢1号1601-1室

4、法定代表人:姚勇

5、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照明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环境导视规划;照明工程施工、安装及设计;照明技术的研发;环境导视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智能化设备、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照明灯具、路灯及灯杆、太阳能光伏系统、LED照明器材及控制系统的设计、研发、制造、加工、批发、零售(制造、加工另设分支机构经营);照明器材、音响及智能化设备的批发、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00.0055.00
徐建平738.0036.90
田翔45.002.25
徐卫平44.102.205
姚勇27.001.35
葛腾驹18.000.90
杨志玲9.000.45
张玲群9.000.45
孙卫红9.000.45
何振宇0.900.045
合计2000.00100.00

8、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477,144,560.05558,704,048.85
负债总额222,101,446.16301,097,529.13
净资产255,043,113.89257,606,519.72
科目2020年1-3月(未经审计)2019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30,953,239.04356,783,501.56
营业利润-2,299,467.7887,873,542.58
净利润-2,563,405.8377,207,608.09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及反担保情况

为支持永麒照明的发展,公司为永麒照明向招商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永麒照明董事长徐建平先生及其配偶鲍珊女士以及永麒照明法定代表人姚勇先生为该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徐建平先生及其配偶鲍珊女士同意以其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其在二级市场的股票)就该笔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核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为永麒照明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永麒照明经营发展的需要。永麒照明董事长徐建平先生及其配偶鲍珊女士以及永麒照明法定代表人姚勇先生为该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徐建平先生及其配偶鲍珊女士同意以其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其在二级市场的股票)就该笔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综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永麒照明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永麒照明的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同意本次担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发生的融资行为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融资的顺利开展及其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66,368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1.14%;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1,805.71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6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38%;累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38%。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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