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65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产业园配套项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名家汇”)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8,000万元投资建设六安名家汇科技产业园配套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为顺利实施该项目,六安名家汇对项目的建设工程进行了招标工作,本次招标于2020年6月6日发布了招标文件,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履行相关评审程序后,于2020年6月28日确认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建筑”)为该项目的预中标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暂估价为6,000万元。
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O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六安科技产业园配套项目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新兴建筑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暂估价为6,000万元。公司关联董事牛来保先生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相关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44476XX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贾玉斌
5、注册资本:11.1亿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旌勇里3号
7、主营业务: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市政建设、地基与基础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工程、水利电力工程等。
8、股东构成: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9、历史沿革与主要业务: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工程总队)创建于1950年,主要业务为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市政建设、地基与基础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工程、水利电力工程等。自成立以来未发生变更。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 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8,190,078,733.73 | 8,272,832,180.89 |
负债总额 | 6,879,235,504.10 | 6,952,338,492.91 |
净资产 | 1,310,843,229.63 | 1,320,493,687.98 |
科目 | 2020年1-3月(未经审计) | 2019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00,794,800.83 | 7,885,372,758.63 |
营业利润 | -7,799,778.49 | 133,693,605.80 |
净利润 | -10,142,039.99 | 91,868,592.09 |
11、关联关系的说明: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兴建筑为其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兴建筑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由六安名家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用邀请方式招标,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中标单位。新兴建筑以投标报价费率为98.50%的投标总报价预中标,为本项目的预中标单位,合同暂估价为6,000万元。
四、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六安名家汇拟与新兴建筑签署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发包人):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六安名家汇科技产业园配套项目
3、建设地点:迎宾大道与寿春路西北夹角
4、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六安名家汇科技产业园配套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万㎡,包含检验检测中心、技术交流中心、商务及产业园公共设施。
5、定价方式:合同暂估价为6,000万元。
6、建设工期:项目工期总日历天数3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7、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8、项目负责人:张运涛
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600万元,承包人应在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10、款项支付:
10.1 预付款
10.1.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支付约定的合同价款20%的预付款(扣除暂列金额)。本项目未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工程造价前不予支付工程款。
10.1.2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且生效后,30日内付。
10.1.3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第5次支付时开始分5次扣回。
10.2工程进度款支付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每月按已确认完成的工程量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的80%,工程竣工经有关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工程款的85%,工程竣工后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结算,结算完成的3个月内,发包人
向承包人拨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7%的工程款,扣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无息),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无缺陷责任后支付,缺陷责任期2年。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顺利实施六安名家汇科技产业园配套项目的需要,六安名家汇以邀标方式进行采购,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 2020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新兴建筑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
七、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实施相关项目的需要,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关于六安科技产业园配套项目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