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19-144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名家汇”)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09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760,935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9.66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879,999,982.1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6,516,637.7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3,483,344.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字[2018]G18002420050 号《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10月1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承诺投资金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已投入金额 | 剩余金额[注1] |
1 | 补充照明工程配套资金项目[注2] | 55,000.00 | 65,762.34 | 41,149.14 | 25,043.54 |
2 | 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注2] | 20,000.00 | 20,000.00 | 3,699.03 | 16,713.47 |
3 | 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项目 | 11,348.33 | 684.8 | 684.8 | 0 |
合计 | 86,348.33 | 86,447.14 | 45,532.97 | 41,757.01 |
注1:含截至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注2:公司于2018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临时),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4,378.5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其中:补充照明工程配套资金项目已预先投入13,693.71万元,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项目已预先投入684.80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8]G18002420061号”鉴证报告。
公司于2018 年 6 月 5 日和 2018 年 6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变更补充照明工程配套资金项目中原用于其他已经签订合同的72项照明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剩余28,666.46万元变更20,000.00万元用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时公司现有新签合同的照明工程项目。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临时)、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10,0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9年 7月 9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19年9月28日,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已全部赎回,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到期。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鉴于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项目业主单位经营环境发生变化而进行战略调整的需要,双方终止了合作协议,公司目前照明工程项目在手订单增长较快,对资金需求较大,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考虑公司新签照明工程合同的工期,公司变更原用于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剩余10,762.34万元用于公司现有的照明工程项目。
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由于原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地点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导致原实施地点无法按照原计划实施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以西、寿春路以北地块。
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名家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六安名家汇进行增资。名家汇董事会授权六安名家汇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存放于该专项账户进行专项管理。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投资额度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六安名家汇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有效期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
(五)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六)信息披露
六安名家汇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六安名家汇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控制安全性风险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且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二)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六安名家汇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我们认为六安名家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是基于其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六安名家汇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六安名家汇发展战略,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六安名家汇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六安名家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符合其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六安名家汇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六安名家汇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