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宗玉先生的通知,程宗玉先生将其质押给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的股份解除质押后继续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数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程宗玉 | 是,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33,535,000 (注1) | 14.99% (注2) | 5.12% (注2) | 2017年10月27日 | 2019年10月25日 | 国泰 君安 |
注1: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实施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344,760,935股为基数,使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质押股数随之增加。
注2:程宗玉先生协议转让给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74,556,69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已于2019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程宗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低,其质押比例随之增加。
二、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 股数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程宗玉 | 是,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33,535,000 | 14.99% | 5.12% | 是,为高管锁定股 | 否 | 2019年10月28日 | 2020年10月27日 | 国泰君安 | 个人资金需求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
程宗玉 | 223,670,096 | 34.15 | 106,060,000 | 139,595,000 | 62.41 | 21.31 | 139,595,000 | 100 | 84,075,096 | 100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宗玉先生持有公司223,670,0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15%。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合计33,535,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4.99%。本次质押股份合计33,535,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4.99%程宗玉先生累计质押股份139,595,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2.41%,占公司总股本的21.31%。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程宗玉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程宗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0,91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1.70%,占公司总股本的10.82%,对应融资余额为25,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39,595,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2.41%,占公司总股本的21.31%,对应的融资余额为43,000万元。
程宗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程宗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事项目前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及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目前质押总体风险处于可控水平。其将对股价波动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不会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引发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如触及到平仓风险,其将及时采取现金补仓、提前还款或追加质押股份的应对措施控制风险,将风险总体保持在可控范围内,后续还将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逐步减少股份质押数量,将质押比例保持在正常合理水平。
五、股东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程宗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股票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2、股票质押证明文件;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