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18-057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会议届次: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9月17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 9月16日至2018 年9月17日(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 9月16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17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12日(星期三)(2)截止2018年9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四方地工业园区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01、补选刘海兰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投票类型 |
A股股东 | ||
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1)人 |
1.01 | 关于补选刘海兰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2.00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 √ |
1、各提案已披露的时间和媒体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提案,详细见于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提案:2.00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1.00-2.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提案:无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提案:无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1、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春融街上海东盟商务大厦A座10楼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8年9月16日8:30-11:30,14:30-17:00。
3、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18年9月16日17:00前到送达公司证券部。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春融街上海东盟商务大厦A座10楼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650000(信封请注明“川金诺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1 、会议联系人:宋晨联系电话:0871-67436102传真:0871-67412848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春融街上海东盟商务大厦A座10楼川金诺
证券部
邮编:650000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六、备查文件1、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七、附件文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2、股东参会登记表3、授权委托书4、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8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505” ,投票简称为“金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
名称/姓名 |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附件3:授权委托书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议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应选(1)人 | ||
1.01 | 《关于补选刘海兰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___________票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2.00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 √ |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时,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填写其它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附件4: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1、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2、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3、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4、示例: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非独立董事选举 | 投票数 |
4.01 | 例:陈XX | |
4.02 | 例:王XX | |
。。。。。 | 。。。。。 | |
4.06 | 例::江XX | |
5.00 | 独立董事选举 | |
5.01 | 例:王XX | |
5.02 | 例:张XX | |
5.03 | 例:陈XX | |
6.00 | 监事选举 | |
6.01 | 例:张XX | |
6.02 | 例:陈XX | |
6.03 | 例:陈XX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
方式1 | 方式2 | 方式3 | 方式N | ||
4.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4.01 | 例:陈XX | 100 | 500 | 100 | |
4.02 | 例:王XX | 100 | 0 | 50 | |
。。。 | 。。。 | 。。。 | 。。。 | 。。。 | |
4.06 | 例:江XX | 100 | 0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