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邑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0

证券代码:300504 证券简称:天邑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1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

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2日,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大邑支行”或“乙方”)返回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

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李世宏先生(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或“甲方”)与建行大邑支行签署的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亿贰仟万元整本金余额的《保证合同》,为乙方自2020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0日期间(下称“主合同签订期间”),与公司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担保。上述各类业务具体包括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等。

二、实际控制人提供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实际控制人李世宏先生于2020年11月18日与建行大邑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建行大邑支行申请办理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按《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1、保证担保范围:

(1)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亿贰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

(2)如果甲方根据本合同履行保证责任的,按甲方清偿的本金金额对其担保的本金的最高额进行相应扣减。

(3)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2、保证方式: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担保。

3、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世宏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也不支付担保费用,本次担保实质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零,因此上述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含上市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零元。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