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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邑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8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

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5月9日,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债务人”)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以下简称 “中行大邑支行”或“债权人”)返回的,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世宏(以下简称“保证人”)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债权人与公司自2019年8月30日至2020年9月

30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统称“单笔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保证人愿意向债权人提供保证。

二、实际控制人提供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实际控制人李世宏于2019年8月30日与中行大邑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中行大邑支行申请的最高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仟万元整,(小写)60,000,000.00。

(2)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用、公证费、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就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实际控制人李世宏属于本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也不支付担保费用,本次担保实质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零,因此上述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含上市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 0 元。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9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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