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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3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保证担保的进展公告

2019年5月9日,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2019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李世宏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大邑支行”)签署的担保债权最高余额折后人民币为6,75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债权人自2019年5月13日起至2020年5月12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担保。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

的确定期间,上述业务具体包括人民币/外币贷款、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商业汇票贴现、进口押汇、银行保函、商业汇票承兑、出口押汇、账户透支业务。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控股股东四川天邑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人1)、实际控制人李世宏(保证人2)共同于2019年5月13日与农行大邑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农行大邑支行申请的最高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3)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天邑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世宏属于本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也不支付担保费用,本次担保实质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零,因此上述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含上市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 0 元。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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