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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志机电: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3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肖泳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肖泳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原定任期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27日)。辞去上述职务后,肖泳林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肖泳林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事项自其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肖泳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91,577股(其中限售股968,683股),肖泳林先生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肖泳林先生及其配偶或关联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肖泳林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董事会对肖泳林先生在任职财务总监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运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决定聘任汪友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日,汪友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汪友涛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汪友涛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资格与能力。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汪友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13日

附件: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汪友涛先生简历

汪友涛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7月出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4年7月至2014年10月历任TCL家用电器(惠州)有限公司会计核算课长、财务管理课长、财务副部长、财务部长;2014年11月至2020年6月担任TCL家用电器(合肥)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监;2021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副总。

截至本公告日,汪友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汪友涛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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