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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志机电: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2月5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志彬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2021年4月29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志彬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事项及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及相关子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2021年5月14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志彬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的议案》。

(四)2021年7月29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志彬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2021年10月2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志彬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六)2021年11月15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志彬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七)2021年12月14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志彬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昊志高端装备制造项目招商引资合同>的议案》。

(八)2021年12月31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志彬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以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认真审查公司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完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列席董事会会议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拟购买控股子公司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原名为东莞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显隆电机”)的2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显隆电机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有利于增强公司对显隆电机的管控力度,提高公司对显隆电机的决策效率,有助于公司在产品、市场、客户、资金方面进行系统布局规划,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显隆电机与湖南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湖南洋沙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昊志高端装备制造项目招商引资合同》。本次项目有助于推动公司生产基地的区域合理布局,有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次项目不会影响公司及显隆电机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及时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按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担保事项。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九)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三、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一)2022年,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实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如有)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公司资金使用合规、高效;按照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治理提出的新要求,推动公司对各项法人治理制度进行完善,实现公司整体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继续加强自身学习,有针对性的参加法律法规、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的培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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