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海顺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新材”、“上市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7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7,181,705股,募集资金总额601,599,986.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252,830.12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7,347,156.78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将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598,091,986.97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39号)。

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日前该授权期限即将届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一)募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33,294.54万元,2022年度投入金额26,336.98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7,853.29万元。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7,853.29万元,不包括2022年1月1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9,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0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9,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表: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59,734.72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3,294.54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600.00
加:利息收入1,013.11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7,853.29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按照计划逐步投入使用,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

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与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最长期限6个月为基数,按目前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3.65%计算,预计可以为公司节省利息支出约182.50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同时承诺不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时将及时、足额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做出的合理资金安排,有利于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则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未改变募投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海顺新材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齐玉祥姚 奔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