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公司特定股东李新胜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0,000股,不超过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0.149%。
近日,公司收到特定股东李新胜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告知函》,李新胜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特定股东李新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李新胜 | 集中竞价 | 2019.8.28-2020.5.15 | 0 | 0 | 0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李新胜 | 合计持有股份 | 260,000 | 0.149% | 260,000 | 0.14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0,000 | 0.149% | 260,000 | 0.14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李新胜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李新胜先生出具《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