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2-87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温氏转
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人数1人,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7,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6,546,252,787股的0.0001%。
2、截至2022年7月29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546,245,787股。
3、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温氏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7.48元/股。
一、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概述
公司因14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陈海枫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及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决定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678,768股,回购价格为8.647531元/股,回购注销涉及人数2,373人。
由于激励对象李维学先生持有的已回购拟注销的限制性股票7,000股被司法冻结,无法办理注销,为不影响限制性股票注销事项的进程,公司分步实施回购注销,并于2021年9月1日完成第一次注销,回购注销涉及人数2,373人,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21,671,768股。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7)、2021年8月19日披露的《关于分步实施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和2021年9月2日披露的《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
公司已向李维学先生实际支付其被司法冻结的7,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人民币60,532.72元。截至2022年7月29日,李维学先生持有的已回购拟注销的限制性股票7,00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目前公司已完成所有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546,252,787元减少至人民币6,546,245,787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546,252,787股减少至6,546,245,787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增减变动(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1,210,494,084 | 18.49% | -7,000 | 1,210,487,084 | 18.49%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335,758,703 | 81.51% | 0 | 5,335,758,703 | 81.51% |
三、总股本 | 6,546,252,787 | 100.00% | -7,000 | 6,546,245,787 | 100.00% |
注:公司本次变动后的总股本以2022年7月28日收盘后公司总股本6,546,252,787股为基数进行计算,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温氏转债”(债券代码:123107)处于转股期,公告日公司股本情况可能发生变化,本次注销后的股本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92,97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温氏转债,债券代码:123107),“温氏转债”于2021年4月2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截至本公告日转股价格为17.48元/股。根据《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温氏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发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温氏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P1=(P0+A×k)/(1+k)=(17.48-8.647531×0.0001%)/(1-0.0001%)=17.48元/股
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温氏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