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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0

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 9 号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你公司于8月30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公告》(以下简称《差错更正公告》)、《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消除说明》)等公告,对你公司2016至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华茂所”)针对以上年度差错更正及2020年度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影响消除执行了鉴证程序,出具了鉴证报告和审核报告。我部对以上事项高度关注,请进一步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一、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1.《差错更正公告》显示,你公司对2016年至2020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商誉等财务报表多个科目,2016至2020年度分别调减合并报表营业收入0.37亿元、2.30亿元、2.64亿元、1.67亿元和1.62亿元,分别调减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83亿元、2.24亿元、1.85亿元、1.09亿元和8.33亿元。

(1)《差错更正公告》中“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部分科目

的合计调整金额与“二、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对应科目调整金额不一致,“二、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存在资产科目合计调整金额不等于资产总计调整金额等情形,且2021年半年报中2020年末预付款项、应付账款等科目金额与《差错更正公告》不一致。请全面核查《差错更正公告》各调整科目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存在信息披露错误情形,并及时披露更正公告。请中天华茂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所”)认为你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重大和广泛,你公司本次对2016年至2020年有关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公司及中天华茂所认为通过前述会计差错更正已消除2020年度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影响(资金占用除外)。请你公司及中天华茂所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第19号编报规则》)第五条的相关规定,说明中天华茂所未对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的原因,并补充披露相关审计报告,如果不能及时披露更正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请你公司就此更正事项及时刊登“提示性公告”,并在两个月内披露更正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你公司于2021年7月回复我所关注函显示,中天华茂所截止目前有合伙人2名,5名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23名。请中天华茂所说明针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鉴证业务所安排的具体审计人

数及审计工作时长,自身是否具有足够业务能力完成此项鉴证工作;请公司说明2021年以来聘请中天华茂所出具各项鉴证报告的鉴证费用,结合公司规模、鉴证事项范围,对比公司上市以来年度审计费用、同规模上市公司年审业务、专项鉴证业务的收费情况,说明支付给中天华茂所的费用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购买鉴证意见的情形。

(4)逐项说明更正2016年至2020年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具体原因,以及更正金额的确定依据和计算过程,涉及资产减值的,充分说明减值计提的依据及充分性、合理性。请中天华茂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结合2020年会计差错更正科目、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说明未对2020年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利润表进行更正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请中天华茂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按照销售产品、成本构成类型和客户、供应商列示合并财务报表调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具体金额,说明所涉及客户、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注册地、成立时间、股权结构、与你公司建立业务关系的时间、购销业务发生情况、最近5年购销金额等,收入、成本调减前后你公司与相关客户、供应商的交易规模,相关客户、供应商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结合资金往来和货物交付情况说明调减收入、成本涉及的业务活动是否真实发生。请中天华茂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按照账龄和往来对象列示合并财务报表调整应收款项(包

括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和应付款项的具体金额,说明所涉及往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注册地、成立时间、股权结构、与你公司建立业务关系的时间、结算模式、信用政策、最近5年往来款项规模等,相关往来对象调整前后的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规模,相关往来对象是否属于调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涉及的主体范围,相关往来对象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调减相关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原因是否系前述款项未有真实的业务活动作为支撑,以及你公司是否存在通过虚构购销业务来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情况。请中天华茂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请说明虚构应收账款回款的具体方式和过程,按客户名称列示各年度虚构回款具体金额、账龄、重新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请中天华茂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请你公司及控股股东详细核实并说明控股股东非经营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生时间、形成原因、占用方式、审批过程、累计发生额、日最高余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公司及控股股东为解决资金占用事项拟采取的有效措施、进度及预计完成时间。请中天华茂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按照项目和往来对象列示合并财务报表调整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具体金额,说明调整前述往来款涉及事项的发生时间和具体事项内容,与关联方发生往来款的具体内容以及是否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相关款项的产生是否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前期未正确列示资金往来款的原因,以及你公司是否真实收到调增其

他应付款涉及的资金款项;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通过虚构往来事项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请中天华茂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1)请补充披露重庆金点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点园林”)

2020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及评估报告,说明公司对金点园林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关键假设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结合最近三年金点园林相关财务数据、在手订单等分析说明前述参数、假设是否谨慎、合理,并结合《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信息披露要求,金点园林经营状况出现严重恶化的具体迹象和相关迹象的出现时点及确定依据。请评估机构、中天华茂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2)按照存货类型列示合并财务报表调减存货的具体金额,说明相关存货是否因未有真实的业务活动支撑而调减,相关存货前期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因存货价值下降而调减金额,如是,请说明存货跌价的具体迹象、跌价迹象出现的具体时点和跌价金额的确定依据。请中天华茂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3)请按类别列示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调整金额的具体构成,发生减值损失的原因、减值金额计算过程及依据,相关减值对应的资产前期是否真实存在。请中天华茂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4)请说明对2016年初未分配利润更正的依据及过程。请中天华茂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5)请对照《第19号编报规则》第六条至第十条相关规定,补充披露更正后财务报表等信息。

(16)请中天华茂所针对公司2016年至2020年差错更正的各相关会计科目,逐一详细说明所实施的具体鉴证程序,是否已获取充分的鉴证证据以保证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准确性及完整性,涉及抽样核查的,说明样本整体、抽样标准、抽样结果、覆盖范围及鉴证结果。

2.《差错更正公告》对2016年至2020年财务报表进行了较大调整,但你公司2021年半年报中披露的2020年半年报财务数据却与2020年半年报中披露的2020年半年报财务数据一致。请你公司自查已披露的2016年至2020年的季报、半年报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以及2021年半年报前期对比数据是否需进行差错更正,如是,请根据《19号编报规则》等规则要求一并予以更正;如否,请明确说明你公司是否可保证相关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判断依据。请中天华茂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2016年10月,你公司收购金点园林100%的股权,金点园林业绩承诺期为2016年至2018年,会计差错更正涉及金点园林2016年至2020年业绩。请你公司说明更正事项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影响,业绩补偿义务人是否仍对金点园林承担业绩补偿责任,以及你公司对收回业绩承诺补偿拟采取的措施及其有效性。请中天华茂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中

天运所为你公司2016年、2017年至2019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请天衡所、中天运所就担任公司年审会计师期间开展的审计工作出具专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财务错报风险的评估情况,对涉及更正的财务报表科目采取的审计程序情况,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恰当,未能识别相关报表科目存在会计差错的原因,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依据和恰当性,出具年报问询函核查意见的恰当性,出具审计意见和年报问询函核查意见时是否知悉公司存在需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审计执行过程中和审计意见出具后与公司的沟通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等。

5.请你公司说明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信息保密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自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

二、 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

中天运所对你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包括无法确认公司因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事项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余额的可回收性及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商誉存在减值迹象而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合理性,大额其他应收款的商业实质及可回收性,公司保持财务报表可靠性的内部控制已经失效。《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消除说明》,除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仍未偿还完毕外,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影响已消除。

6.关于无法确定前期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你公司于2021

年4月30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19年年末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等科目进行了调整。你公司年审会计师中天运所认为,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你公司对前期财务报表更正金额的准确性。

(1)《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消除说明》显示,因未及时披露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引起的前期会计差错已经更正完整、准确。请你公司说明仅对资金占用引起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是否能够消除该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影响。请中天华茂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你公司对我部关注函〔2021〕第316号的回复显示,在执行会计差错鉴证时,中天华茂所仅选取了上市公司母公司35个银行账户中的7个账户进行函证,且未对金额较大的1.72亿元的保证金(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银行承兑保证金)进行函证。请中天华茂所说明在货币资金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仅采取前述鉴证程序是否能保证会计差错更正的准确性,所采取的程序是否能够获取充分、合理的证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

(3)根据你公司对我部2020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控股股东所持资产不能覆盖其资金占用款及股票质押等全部债务,预计无法全部清偿资金占用款。2021年5月24日,公司披露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鉴于相关方仍在就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和公司治理等问题持续磋商,根据国资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如涉及调整相关方案,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需重新取得国资监管部门审批。请你公司结合股权转让进展情况,说

明资金占用款的可收回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资金占用相关科目的更正金额是否准确。请中天华茂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关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余额的可回收性及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消除说明》显示,金点园林的竣工决算周期普遍达到2-3年,决算金额大幅折让。金点园林在质量管理、后期养护方面也存在缺陷,导致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时间进一步拉长,决算金额和收入差异进一步变大。同时,金点园林存在未及时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和收入之间差异进行项目结项账务处理的现象。请你公司:

(1)按工程项目列示合同金额、最终决算金额、各年度工程进度、确认收入金额、成本金额、收款金额、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等,并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竣工决算周期较长、决算金额大幅折让是否合理,金点园林以前年度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说明金点园林在质量管理、后期养护方面存在缺陷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及其有效性。

请中天华茂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关于大额其他应收款的商业实质及可回收性。2020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包括应收供应商重庆汇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汇福”)3,164.15万元,相关款项属于金点园林对外借款,考虑到重庆汇福目前涉及多项诉讼、经营困难等情况,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在2020年末全额计提减值准备3,164.15万元。请你公司说明:

(1)补充披露公司收购金点园林以来,其对重庆汇福提供借款情况及往来明细,相关借款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结合对外借款的发生时间、借款期限、利率等主要条款、重庆汇福近三年经营状况、涉及多项诉讼的时间等,说明你公司作出相关对外借款决策是否审慎,相关款项是否可能流入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的关联方。

请中天华茂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关于内部控制已经失效。你公司称通过设立内控工作小组,重新梳理审批流程,持续更新内控制度等方式,经过经3个月的试运行,内控工作小组进行了内控制度有效性验收,经测试,未发现重大内控缺陷,认为2020年审计报告中描述的内控重大缺陷已消除。请中天华茂所说明针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实施的鉴证程序,请你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

10.请中天华茂所详细说明为消除2020年度财务报表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影响已实施的具体鉴证程序,鉴证过程发现的问题及结论,是否充分考虑了相关科目、事项的重大错报风险,是否实施了充足的审计工作,是否获取了充分、适当的鉴证证据。

三、 关于2021年半年报情况

1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亿元,同比下降64.69%;营业成本为1.25亿元,同比下降64.9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125.35万元,同比下降53.78%。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内前10大客户与供应商的名称与交易规模,相关客户与供应商是否属于你公司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主体范围,如是,说明与客户或供应商保持业务往来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与主要客户的合同签订及履约、资金往来、货物交付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已确认的收入是否基于真实发生的业务活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条件。

(3)报告期内,你公司毛利率为30.16%,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生态修复毛利率为34.05%,较上年同期增加8.29%,除生态修复外,其他主营业务的毛利率为1.85%。请结合同行业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说明生态修复毛利率大幅增长、其他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低、整体毛利率与上年保持稳定的合理性。

(4)报告期内,你公司华东地区毛利率为32.61%,较上年同期增加15.57%,西南地区毛利率为27.86%,较上年同期下降72 .14%,请结合具体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所处位置、收入金额、成本金额、毛利率、客户资信能力及回款情况等,说明华东地区、西南地区毛利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

12.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6.10亿元,本期未计提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9,763.62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5.91亿元,其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4.26亿元,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53.90%,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1.84亿元,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30.50%。应收票据余额为3,958.05万元,本期未计提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505.89万

元,坏账准备余额为0.75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10大客户的名称、欠款金额、账龄、坏账计提金额及相关交易背景,相关客户是否属于你公司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主体范围,如是,说明对相关客户应收款项的形成时间及账龄、交易背景、信用政策、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

(2)说明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中属于报告期内新增部分的金额及对应客户名称,你公司对相关客户的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以及新增的应收款项是否基于真实发生的业务活动。

(3)账龄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分别为6.67亿元、1.89亿元、1.07亿元、6.48亿元,一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58.61%。根据你公司对我部2020年度问询函的回复,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存在逾期情形,逾期金额约4.5亿元。请对比同行业公司账龄分布情况,说明你公司应收账龄较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应应收账款回款条件、回款政策及长期挂账未能结算的原因,并结合应收账款逾期、客户回款和经营情况等,说明以前年度确认的应收款项是否真实,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你公司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基业”)应收账款余额为1.20亿元,按照80%比例计提坏账;2016年所承建的无锡羿创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羿创”)PPP项目应收账款正在仲裁过程中,涉及金额为2.3亿元,仅按照25%比例计提坏账。除前述两项外,由于应收对象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公司已注销等原因,按照

10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合计7,644.73万元。请结合华夏幸福基业、无锡羿创的经营状况、应收账款账龄、债务逾期情况、诉讼仲裁进展等,说明计提比例的确认依据及合理性,对于前述回收风险较高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结合其他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应收对象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公司已注销的时间等,逐项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5)请说明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对应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涉及对象、发生时间、金额、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收回或转回的原因及合理性。

13.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合同资产余额分别为11.48亿元、25.78亿元,减值准备余额分别为2.72亿元、0亿元。请你公司:

(1)分别说明两类合同资产前十大金额的项目名称、金额、合同金额、完工进度、约定完工时间,近3年的完工金额、结算金额及回款情况;结合上述合同资产的存放地点、资产状态、期后结算及回款情况等说明相关资产的真实性。

(2)请分类说明报告期内减值准备计提的测算过程、依据及合理性;结合合同订立对方经营状况和资金现状、是否出现债务危机、履约能力和意愿、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的情形、尚需投入资金及其来源等因素,说明相关项目继续推进的可行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3)半年报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显示,你公司对合同总金额

合计37.28亿元的6个项目累计确认21.23亿元营业收入,前述项目都尚未进入回款期。请说明回款期的具体定义,并结合前述项目的合同订立对方经营状况、偿债能力、项目动工时间、工期、款项支付安排、项目进展、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等说明相关项目的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4.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金额为3.95亿元,未计提坏账准备。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长期应收款对应的项目名称、金额、付费主体、是否存在回款履约保障措施,并结合客户的资信能力、是否存在逾期情形等补充说明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15.报告期末,你公司有价值15.76亿元的资产存在权利受限情况,涉及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请你公司:

(1)请按资产项目逐项说明受限资产的具体受限原因,受限期限、解除受限的条件,你公司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相关资产,相关资产权利受限对你公司业务经营活动是否产生不利影响。

(2)说明截至目前,受限货币资金1.25亿元是否真实存放于你公司银行账户,是否已被冻结、划扣或存在相关风险。请公司补充说明其他货币资金的性质,是否存在受限情形及原因,若是,按性质逐项列示受限货币资金的金额和存放状态,是否存在被他方实际使用或者变相占用的情况。

(3)报告期末,4.06亿元应收账款的受限原因为质押借款,而《差错更正公告》对公司多年应收账款进行了调减,请说明应收账款

质押借款的放款银行、借款金额、利率、期限,会计差错更正对应收账款质押的影响,是否存在银行抽贷的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并说明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

16.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4.37亿元,其中其他货币资金1.19亿元,可支配的货币资金仅为3.17亿元;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9.27亿元;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金额为

10.72亿元,其中应付债券8.34亿元,18美尚01债存在提前偿还本金的条款。报告期内,你公司发生利息支出6,059.83万元。请你公司:

(1)请结合公司运营资金周转计划、经营和投融资安排、财务费用规模等,补充说明现有可支配的货币资金能否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若不能,请充分提示未完工园林工程等在途项目无法继续推进的风险。

(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截至目前是否存在债务逾期情形,结合公司各项财务指标、借款及债券有关条款等说明是否触发加速清偿的情形,并结合未来经营所需资金规模、投融资安排、债务期限结构、偿债要求等测算说明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及集中偿付风险,同时请详细说明17美尚01债和18美尚01债偿债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及偿债资金安排。

(3)补充说明你公司对高额有息负债、财务费用持续升高的应对方案及解决计划,公司债务结构、规模是否稳健、可控,并充分提示风险。

17.报告期内,你公司子公司昌宁美尚总资产6.73亿元,占上市

公司总资产比例为27.94%,净资产为2.10亿元,占上市公司净资产比例为8.93%,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14亿元、净利润7,570.99万元,但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40.69万元。请说明昌宁美尚实际开展的主营业务,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0的原因,净利润

540.69万元的来源,以及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和合理性。

18.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款项余额为3,143.20万元、预付设备余额为1,230.00万元、项目投资款余额为5.16亿元,请按交易对手方列示预付款项、预付设备款、项目投资款的金额、付款时间、账龄、交易对手方是否为你公司、董监高人员及其关联方,并结合合同交易总价格、付款条件、设备验收时间等说明上述款项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9.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余额为1.42亿元,未计提跌价准备。请你公司说明对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报告期末存货的盘点情况,结合前述情况说明你公司存货是否账实相符。

20.报告期末,你公司前期收购江苏绿之源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之源”)形成商誉余额5,737.89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请结合绿之源最近三年一期所处行业发展趋势、产品和服务竞争力、订单获取情况、销售价格与成本变化情况等,补充说明其业绩持续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并结合其报告期内应收款项回收及坏账计提、存货及合同资产减值计提等补充说明是否存在为实现业绩承诺而调节利润的情形。

21.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为1.19亿元,其中,其他

余额为6,089.61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往来款及其他项目的具体构成、形成原因与资金用途、付款期限、往来款涉及交易主体的基本情况。

(2)说明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往来款中涉及关联方的情况,包括关联方名称、具体关联关系、往来款金额等,以及相关资金往来是否已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22.报告期内,你公司分别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62.15万元、3,538.92万元、1,117.2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35%、19.79%、6.25%。请你公司:

(1)说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与你公司同期财务业绩和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是否匹配,与同行业公司费用率水平相比是否合理。

(2)说明管理费用中介咨询费的具体构成,以及相关支出产生的原因。

(3)请按研发项目说明各研发项目的名称、主要内容、立项时间、目前所处研发阶段、各期投入金额。

23.请你公司对以下现金流量表项目作进一步说明:

(1)报告期内,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其他金额为3.39亿元,请说明该现金流入具体形成原因。

(2)报告期内,支付招投标保证金4,155.71万元,上年同期为

0元,请按项目、支付对象列示保证金去向,并结合支付对象与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保证金期限、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支付招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3)报告期内,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其他往来款项等3.56亿元,同比增长1,992.49%。请按支付对象列示保证金去向,并结合支付对象与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说明报告期内支付大额往来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24.半年报披露,2021年至今你公司有多名董事、监事和高管发生变动。请你公司说明相关人员职务变动的具体原因,对报告期生产经营活动是否产生不利影响,以及相关离职人员是否在公告披露前知悉你公司半年度经营情况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9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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