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美尚生态 公告编号:2021-015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王迎燕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晶先生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集团”)签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2020年3月26日-9月18日,因偿还股权质押借款以及个人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王迎燕女士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584,250股,导致王迎燕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晶先生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自前次2020年3月20日签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的35.30%降至32.99%。
2、近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迎燕、徐晶夫妇与湘江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王迎燕女士与湘江集团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的补充协议》。
根据上述交易协议,王迎燕、徐晶拟分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63,252,076股股份、5,317,796股股份(合计168,569,87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5.00%、)转让给湘江集团,转让股份中部分尚未达到可转让条件的股份(112,957,8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75%),王迎燕将表决权无条件、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湘江集团行使。
第一次股份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王迎燕女士、徐晶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湘江集团分别转让50,294,229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46%)、5,317,796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合计转让55,612,02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5%)。同时,王迎燕女士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12,957,8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75%)的表决权无条件、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湘江集团行使,委托股份的委托期限自第一次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起至《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约定的第二次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止。前述第一次股份转让完成及表决权委托生效后,王迎燕女士、徐晶先生合计持股比例自32.99%下降至24.74%,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比例自32.99%下降至7.99%。
上述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王迎燕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晶先生本次的权益变动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王迎燕女士变更为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王迎燕、徐晶夫妇变更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截至2020年3月20日) | ||||||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数量(份) | 表决权占比 | |
王迎燕 | 合计持有股份 | 216,761,164 | 32.1471% | 216,761,164 | 32.147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4,060,641 | 6.5345% |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172,700,523 | 25.6126% | ||||
徐 晶 | 合计持有股份 | 21,271,183 | 3.1547% | 21,271,183 | 3.154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317,796 | 0.7887% |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15,953,387 | 2.3660% | ||||
合 计 | - | 238,032,347 | 35.3017% | 238,032,347 | 35.3017% |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数量(份) | 表决权占比 | |
王迎燕 | 合计持有股份 | 150,882,685 | 22.3769% | 37,924,838 | 5.624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0000% |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150,882,685 | 22.3769% | ||||
徐 晶 | 合计持有股份 | 15,953,387 | 2.3660% | 15,953,387 | 2.3660%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0000% |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15,953,387 | 2.3660% | |||
合 计 | - | 166,836,072 | 24.7429% | 53,878,225 | 7.9905% |
(二)湘江集团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按照《股份转让框架协议》、《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王迎燕女士与湘江集团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湘江集团拟受让王迎燕女士、徐晶先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的163,252,076股股份、5,317,796股股份(合计168,569,87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00%),受让股份中部分尚未达到可转让条件的股份(112,957,8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75%),王迎燕将表决权无条件、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湘江集团行使。第一次股份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王迎燕女士、徐晶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湘江集团分别转让50,294,229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6%)、5,317,796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合计转让55,612,02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5%)。同时按照《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王迎燕女士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12,957,8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75%)的表决权无条件、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湘江集团行使,委托股份的委托期限自第一次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起至《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约定的第二次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止。
上述第一次股份转让完成及表决权委托生效后,湘江集团持有公司55,612,02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25%),合计控制公司168,569,8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对应的表决权。
湘江集团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湘江集团本次权益变动前 | |||||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数量(份) | 表决权占比 |
湘江 集团 | 合计持有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0000% |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0000% |
湘江集团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数量(份) | 表决权占比 |
湘江 集团 | 合计持有股份 | 55,612,025 | 8.2476% | 168,569,872 | 25.00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5,612,025 | 8.2476% |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0000% | |||
合 计 | - | 55,612,025 | 8.2476% | 168,569,872 | 25.0000% |
(三)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事项的后续安排
根据《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约定,王迎燕女士后续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第一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且王迎燕女士持有公司剩余股份达到可转让条件后(王迎燕女士辞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及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合法有效产生之日起6个月届满之日)7日内,湘江集团与王迎燕女士签署第二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股份转让协议》。王迎燕女士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湘江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12,957,847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5%)。
上述第二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湘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8,569,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8,569,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迎燕女士、徐晶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878,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9%),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3,878,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因本次权益变动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将由王迎燕女士变更为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王迎燕、徐晶夫妇变更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