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勇先生、副总经理惠峰先生及周芳蓉女士计划减持期间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42,319股,占公司总股本0.41%。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勇先生、副总经理惠峰先生及周芳蓉女士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王勇先生、惠峰先生及周芳蓉女士在公司任职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 职 务 | 所持股份总数(股) |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
王勇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5,273,688 | 0.78% |
惠峰 | 副总经理 | 2,953,266 | 0.44% |
周芳蓉 | 副总经理 | 2,742,318 | 0.41% |
合 计 | 10,969,272 | 1.63%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王勇、惠峰、周芳蓉;
2、减持原因:用于偿还股权质押借款以及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股份来源:王勇、惠峰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其资本公积转增;周芳蓉女士减持股份来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及其资本公积转增。
6、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 姓名 | 职 务 | 拟减持数量 不超过(股) |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
王勇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1,318,422 | 0.20% |
惠峰 | 副总经理 | 738,317 | 0.11% |
周芳蓉 | 副总经理 | 685,580 | 0.10% |
合 计 | 2,742,319 | 0.41% |
注:1、表中数据保留两位小数,由此产生的尾差均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截止本公告日,王勇先生、惠峰先生及周芳蓉女士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事项,本次减持股份行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勇先生、副总经理惠峰先生及周芳蓉女士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王勇先生、惠峰先生及周芳蓉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王勇先生、惠峰先生及周芳蓉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王勇先生、惠峰先生及周芳蓉女士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王勇先生、惠峰先生及周芳蓉女士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