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4 证券简称:盛天网络 公告编号:2020-063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东共青城盛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付书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公司股东共青城盛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付书勇计划自2020年7月9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95,000股、181,500股。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共青城盛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润投资”)和股东付书勇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 股东姓名 | 股份来源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盛润投资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15,300,000 | 6.375% |
2 | 付书勇 | 1,531,500 | 0.6381% |
二、拟减持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
序号 | 股东姓名 |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 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总股本比例 |
1 | 盛润投资 | 2,295,000 | 0.9563% |
2 | 付书勇 | 181,500 | 0.0756% |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盛润投资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2,295,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9563%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2020年7月9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
6.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9.05元(根据其承诺,相关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发行价为18.1元,2015年6月份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相应的减持价格调整为:18.1*0.5=9.05元。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7.减持事项的相关承诺
盛润投资(原名“武汉盛运科技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以及《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的发行人股份;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在相关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根据二级市场情况,按照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法定的交易方式及本公司所作的相关承诺审慎减持发行人股票,且每年减持发行人股票不得超过本公司上一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1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且将在减持前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二)付书勇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投资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81,5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756%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
5.减持期间:2020年7月9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减持事项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
6.减持价格:
限售截止期为2016年12月30日的股份,减持价格为市价。限售截止期为2018年12月30日的股份,减持价格为不低于每股9.05元。(根据其承诺,相关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发行价为
18.1元/股,2015年6月份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相应的减持价格调整为:18.1*0.5=9.05元。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表:
股份 性质 | 限售期满日期 | 股份数量(股) | 2020年度 可减持数量(股) | 2020年已减持数量(股) | 2020年度剩余可减持数量(股) | 减持价格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16年12月30日 | 892,500 | 892,500 | 892,500 | 0 | 市价 |
2018年12月30日 | 1,800,000 | 450,000 | 268,500 | 181,500 | 每股不低于9.05元 | |
合 计 | —— | 2,692,500 | 1,342,500 | 1,161,000 | 181,500 | —— |
7.减持事项的相关承诺
付书勇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以及《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中,90万股股份系于2013年10月15日受让公司原股东杨新宇所持公司45万股及该受让股份对应的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送股取得的 45万股,本人承诺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经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转增,该部分股份增加至180万股);
除上述之外,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的公司股份。其在上述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公司股票的,转让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期间内,如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的,本人仍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在相关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根据二级市场情况,按照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法定的交易方式及本人所作的相关承诺审慎减持公司股票,且每年减持公司股票不得超过本人持有的上一年度末限售期业已届满的公司股份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将在减持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三)截至公告日,盛润投资、付书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公司股东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盛润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付书勇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