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障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修订稿)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做出了风险提示并提出了应对措施。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赖春临女士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承诺能够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分别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