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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天网络: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31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共青城盛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18,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的公司股东盛润投资计划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止,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125%),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9.05元。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且在股份减持期间内,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400,000股(即公司股份总数的1%)。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共青城盛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润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共青城盛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截至本公告日,盛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8,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3.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2,70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125%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2019年8月1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止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且在股份减持期间内,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400,000股(即公司股份总数的1%)。

6.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9.05元(根据其承诺,相关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发行价为18.1元,2015年6月份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相应的减持价格调整为:18.1*0.5=9.05元。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7.减持事项的相关承诺

盛润投资(原名“武汉盛运科技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以及《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的发行人股份;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在相关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根据二级市场情况,按照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法定的交易方式及本公司所作的相关承诺审慎减持发行人股票,且每年减持发行人股票不得超过本公司上一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1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且将在减持前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截至公告日,盛润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盛润投资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盛润投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盛润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7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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