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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6

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3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1日分别以电话、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中试实验楼五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2名;监事姚洋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司建龙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已经符合现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与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P

-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

/(1+N)

两者同时进行:P=(P

-D)/(1+N)

其中,P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截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74,041,249股,按此计算,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52,212,374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

例共同分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高功率充电模块产业化建设项目63,955.8153,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22,000.0022,000.00
合计85,955.8175,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了《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论证分析,编制了《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够合理使用,公司编制了《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提出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相应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具体情况,编制了《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1-05141号)。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需要等重要因素,特制定《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0、审议通过《关于提高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提高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促进其快速发展。提供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控制,本次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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