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李明谦先生的函告,获悉李明谦先生已将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2 | 质权人 |
李明谦 | 否 | 6,300,003 | 30.10% | 3.92% | 2020-6-15 | 2021-1-25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1:本公告中百分比计算结果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注2:上表解除质押为截止2021年1月25日对部分股份提前购回,原质押到期日为2021年6月15日。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5%以上股东李明谦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李明谦 | 20,930,414 | 13.02% | 2,919,997 | 13.95% | 1.82% | 0 | 0 | 0 | 0 |
经李明谦先生确认,其本次股票质押变动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李明谦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李明谦先生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李明谦先生出具的《关于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