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关于变更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以下简称“《变更函》”)。中泰证券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该项目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实施完毕,现处于持续督导阶段。中泰证券原指定张开军先生、庞子航女士为该项目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自2019年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变更函》,庞子航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中泰证券决定委派李彦丽女士接替庞子航女士担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并继续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上述项目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为张开军先生和李彦丽女士。李彦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李彦丽简历李彦丽,女,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具有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资格。李彦丽女士曾参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和多家上市公司收购项目,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