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491证券简称:通合科技公告编号:
2026-065债券代码:
123271债券简称:通合转债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申请一照多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申请一照多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9.36万股,已于2026年5月8日上市流通。
、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69万股。
因上述股权激励归属事项,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77,673,649.0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177,673,649股(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申请一照多址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申请一照多址。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住所:石家庄高新区漓江道350号,邮政编码:050035。新增经营场所: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
号。
三、修订《公司章程》鉴于上述事项,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详细情况如下:
| 原章程条款 | 修订后章程条款 |
| 第五条公司住所:石家庄高新区漓江道350号邮政编码:050035 | 第五条公司住所:石家庄高新区漓江道350号经营场所: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491号邮政编码:050035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67.3149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767.3649万元。 |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7,567.3149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7,567.3149万股,其他类别股0万股。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7,767.3649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7,767.3649万股,其他类别股0万股。 |
| 第四十三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或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公司应当合理确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说明该项安排的合理性以及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措施。 | 第四十三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或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公司应当合理确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说明该项安排的合理性以及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措施,并及时披露。 |
| 第一百〇八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 第一百〇八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
|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适用本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 |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公司董事根据前款第五项、第六项规定,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的,应当充分说明原因、防范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的措施、对公司的影响等,并予以披露。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适用本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 |
| 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
|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维护制度的有效执行,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定期报告草案的编制工作,督促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按时提供定期报告有关内容,按照规定汇 |
| 体、证券监管机构等之间的信息沟通,确保联络渠道的畅通。(九)关注有关公司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澄清等符合规定的处理建议,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十)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十一)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要求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十二)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本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十三)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管理公司股东名册,每季度核实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持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十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 |
| 第一百六十二条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 | 第一百六十二条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
| 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会应当采取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因条款增删、顺序调整导致条款序号调整、相关援引条款序号调整等不涉及实质性内容修订的,未在上表对比列示。本次《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申请一照多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修订后《公司章程(2026年
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