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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8-28

债券代码:123271

债券简称:通合转债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 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 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 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 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6年6月4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 7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 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 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通合科技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20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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