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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飞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4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志峰先生与佛山粤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邦投资”)于2019年4月1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杨志峰先生将所持有的公司6,2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832%)协议转让给粤邦投资,同时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8,600,000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4959%)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粤邦投资行使(以下简称“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及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2019年8月2日,公司收到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下发的《国防科工局关于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2019]880号),国防科工局经对相关军工事项进行审查,原则同意公司资本运作后实际控制人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国防科工局关于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二、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事项涉及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19年8月13日。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杨志峰先生及粤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及表决权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
股票数量(股)持股比例拥有表决权数量(股)表决权比例
杨志峰24,800,00027.33%24,800,00027.33%
粤邦投资00%00%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数量(股)持股比例拥有表决权数量(股)表决权比例
杨志峰18,600,00020.4959%00%
粤邦投资6,200,0006.832%24,800,00027.33%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1.股份转让前,杨志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2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3%。

2.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粤邦投资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32%,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2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3%,粤邦投资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朱世会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粤邦投资本次受让的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其已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权益变动所获得的股份。

四、其他说明事项

1.粤邦投资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

2.前述股份转让事项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存在因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3.粤邦投资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其股份变动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特此公告。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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