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6月6日以通讯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于2019年6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杨志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宝鸡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飞恒力”)向银行申请贷款,金额约人民币8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并为其向宝鸡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公司为中飞恒力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提高中飞恒力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中飞恒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6月14日